12月24日,《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草案修改稿)》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此次為二審。遏制亂收費、加強幼兒園安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何入園,這些百姓關註的熱點,《條例(草案修改稿)》均有所體現。
  在條例草案一審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規範幼兒園收費的意見。提請二審的《條例(草案修改稿)》規定,幼兒園不得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取費用,收費實行公示制度,收費項目和標準向家長和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增加一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向幼兒園收取費用。對幼兒園亂收費以及向幼兒園亂攤派收費的行為,《條例(草案修改稿)》還增加條款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保障幼兒安全方面,《條例(草案修改稿)》修改、增加了多項條款,從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配備信息化監控手段、規範校車等方面作出規定。根據《條例(草案修改稿)》,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應對各類災害、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預案,並組織必要的應急演練。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配備安全保衛人員和必要的安全保衛設施,對有關設施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有條件的幼兒園配備視頻監控等設施。接送幼兒的校車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條例(草案修改稿)》對殘疾幼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更加關註。 《條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關於幼兒園為殘疾幼兒“保育和教育提供便利、幫助”的規定,以及特殊教育機構應當為殘疾幼兒的康復提供幫助的規定。對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園問題,《條例(草案修改稿)》增加規定,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保障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外出務工的幼兒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接受學前教育。(記者 高城)標簽: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 草案修改稿編輯:周曉留  (原標題: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提請二審 遏制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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